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59
学历要求: 未知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6-20 18:00
工作地点: 襄阳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宜组通〔2018〕34号)等规定,宜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9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精神病史;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规培证、取得对口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2025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5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二)具体条件
详见《2025年度宜城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在编人员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试用期内的新招录(聘)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以校园招聘为主,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市卫生健康局和各用人单位组建招聘团队,深入到相应高校进行现场招聘,通过报名初审、面谈等方式确定初步人选,然后集中时间进行笔试、面试考核。镇(办)卫生院专业岗位相同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自主选择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两个层次,针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择优聘用。针对大专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岗位进行笔试、面试,择优招聘。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①《宜城市2025年度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身份证;
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考生已取得的相关资格证书、规培证。
往届毕业生须提供:
①《宜城市2025年度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
④资格证书、规培证。
以上资料须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指定邮箱,电子文件名为“姓名+报名单位+报考岗位”。在收到初审通过信息反馈后,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到所在单位参加面谈。面谈截至时间2025年6月20日下午18:00止。
现场报名,除提供《报名表》外,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的相关资格证书、规培证。往届毕业生提供报考资格条件中所需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书、规培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通过即可进入下一环节。
2.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6月13日14:00-17:00止。
地点:湖北省长江大学东校区四食堂三楼大学生活动中心(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1号)
应聘人员按以上时间到现场报名。已参加2025年4月27日湖北工业大学(“宜见倾心 城心爱才”校园招聘会暨城市推介会)及前期在各大院校或在我市报名的学生不再需到现场报名。
3.网上报名时间及咨询电话、邮箱。
(1)网上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下午18:00止。
(2)网上报名咨询电话、邮箱
1.宜城市人民医院
徐老师,电话:18007273199,邮箱:554860289@qq.com
2.宜城市中医医院
易老师,电话:13995726988,邮箱:1010949760@qq.com
3.宜城市妇幼保健院
蔡老师,电话:15897977779,邮箱:472427257@qq.com
4.宜城市各镇(办)卫生院
田老师,电话:15897958787,邮箱:3463618144@qq.com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贯穿于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确保提供资格审查的资料真实可信。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在招聘工作中任一环节被查实,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2.对填报信息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审核人员将不予通过并反馈具体原因,或要求应聘人员补充信息后重新填报。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审核人员将通过电话、邮件通知应聘人员。
3.每名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中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三)招聘考试
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免笔试,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形成竞争即可开考,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报考大专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应聘人员须进行笔试、面试。为实现竞争择优,笔试、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应分别达到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以适当降低,但参考人数必须形成竞争。未达到上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情况通过宜城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1.笔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需根据报名人数、考场设置等因素确定,具体以宜城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笔试公告及准考证信息为准。
(3)笔试阅卷后,人社部门将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情况等,划定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计算
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面试卷面成绩满分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即考生总成绩。
报考大专、本科学历岗位:笔试卷面成绩3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进行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在宜城市人事考试网发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l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1.体检工作由宜城市人事考试院组织实施,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医院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2.考察工作由宜城市卫生健康局和各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标准,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应当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出现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考生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五、公示及备案
(一)宜城市卫生健康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宜城市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反映有违反考试考察纪律或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确需递补的,报经人社部门批准后,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对递补的人员要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宜城市卫生健康局按管理权限向宜城市人社局上报招聘结果并审核备案。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合格后予以备案;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备案。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下发聘用文件,市卫生健康局和各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年限详见《岗位表》中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其他要求”),服务期起始时间从与聘用单位签订第一份聘用合同时间起计算。
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其它
(一)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及未尽事宜,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10--4212050。
(二)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准考证和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附件:
2:宜城市2025年度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_1749614100897.docx
1:2025年度宜城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_1749614091721 (1).xlsx
宜城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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